出现哪些情况的灭火器需要进行报废处理?
2019-11-05 20:59:42
文章摘要:
灭火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且重要的消防工具。灭火器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我们的人身及财产能否保存。...
灭火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且重要的消防工具。灭火器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我们的人身及财产能否保存。所以,严格检查灭火器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。那么,哪些灭火器是需要我们进行报废处理的呢?下面就来了解一下。
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需要报废:
1.筒体按进行水压试验,不合格的需要报废,不允许补焊。
2.筒体严重锈蚀(漆皮大面积脱落,锈蚀面积大于、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)或连接部位、筒底严重锈蚀的。
3.内扣式器头没有(或未安装)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。
4.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,需要替换压把式阀门。
5.灭火剂量大于等于 4 ㎏的灭火器,应替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,无法替换的应报废。
6.筒体严重变形的。
7.结构不合理的(如筒体平底的;贮气瓶外置,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)。
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(含贴花脱落,或虽有贴花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)。
8.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。
9.公安部或各省(市、区)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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